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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社保重磅新规开始执行!另外还有四件事关系钱袋子,看看

养老生活 2023年12月16日 21:07 42 URICN

12月起,社保重磅新规开始执行!另外还有四件事关系钱袋子,看看

2023年12月即将到来,对于广大社保参保人员来说,这个月有一项重要的社保新规将正式实施,将给您的社保办理带来更多便利和保障。除此之外,还有四件事情也将影响您的钱袋子,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这项社保新规就是《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这是社会保险经办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旨在规范社会保险经办,优化社会保险服务,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

《条例》共八章六十三条,涵盖了社会保险经办的基本原则、机构设置、业务流程、信息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精简证明材料。《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其提供身份证件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应当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依据。

- 规范办理时限。《条例》优化了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待遇申领、核定和支付等业务的流程,明确了各项业务的办理时限,如用人单位和个人申请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等。

- 减少办事环节。《条例》对社会保险登记、核验待遇享受资格等方面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作出了规定,如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用人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信息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享,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将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信息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享,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核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等。这些规定以信息共享的方式减少了办事环节,通过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 提高服务水平。《条例》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社会保险服务,建立健全社会保险服务标准,提供多种社会保险服务渠道,推进社会保险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社会保险服务的智能化、便利化水平。《条例》还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社会保险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处理社会保险服务投诉,保障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 保障基金安全。《条例》强化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职责,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资金监控、财务核算、统计分析等,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稳健运行。《条例》还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制度,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的审计监督,及时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条例》的出台,将为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的效率和质量,更好地保障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另外还有四件事关系钱袋子

除了社保新规,《条例》施行的12月,还有四件事情也将影响您的钱袋子,分别是:

- 个税汇算清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按照年度汇总计算,每年12月31日为一个纳税年度的终了日。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后,对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汇总计算,按照法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确定应纳税额,扣除已预缴税额后,补缴或者退还税款的程序。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时间为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因此,如果您在2023年有以下情况之一,您需要在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有两个及以上取得综合所得的来源地,且综合所得超过6万元的;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仅在一个来源地取得综合所得,但综合所得超过12万元的;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综合所得的同时,还取得了对应税率为20%的其他所得(如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且其他所得超过2万元的;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了对应税率为15%、20%、30%、35%、45%的其他所得,且其他所得超过2万元的;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了对应税率为20%的偶然所得(如中奖、中彩等),且偶然所得超过1万元的;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了来自境外的所得,且境外所得超过2万元的;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享受了税收协定待遇的;

- 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个人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这些扣除项目可以有效降低个人的应纳税额,增加个人的实际收入。因此,如果您在2023年有相关支出,您可以在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税务机关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税收优惠。

- 领取年终奖。年终奖是用人单位对员工一年工作的奖励,一般在年底或次年初发放。年终奖的个税计算方法与工资薪金不同,是按照年度汇总计算,适用累进税率。因此,如果您在2023年有年终奖收入,您可以在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按照法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确定应纳税额,扣除已预缴税额后,补缴或者退还税款。

-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是指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一般按照个人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确定。社保缴费基数的高低,直接影响个人的社保待遇水平。因此,如果您在2023年的工资水平有较大变化,您可以在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使之符合您的实际收入水平。

- 领取养老金调整补差。养老金是退休人员的主要收入来源,每年都会根据物价、经济增长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2023年7月1日起,全国各地普遍实施了养老金调整方案,平均增幅约5%。但由于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不尽相同,部分地区可能出现养老金调整补差的情况。因此,如果您是退休人员,您可以在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您的养老金调整情况,如有补差,及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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