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原国家乡村振兴局的职责已划入农业农村部,自2023年3月10日起在农业农村部加挂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乡村振兴局称号。

  • 划入职责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和有关职责。
  •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目前为政府直属机构,尚未与农业农村厅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