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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问题面试题(农民工讨薪问题 官方答复)湖南高院发布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典型案例之四:被告人刘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生活与人群 2024年03月15日 16:57 47 URICN

1.农民工讨薪典型案例范文

湖南高院发布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典型案例之四:被告人刘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基本案情:2010年9月,被告人刘某某成立并实际经营湖南某石材有限公司2014年1月份起,该公司开始拖欠员工工资,至2014年8月,拖欠公司53名员工工资累计达人民币67万余元。

2.农民工讨薪典型案例

公司员工向长沙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投诉长沙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8月18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及《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湖南某石材有限公司配合调查,并在指定日期支付所欠员工工资。

3.农民工讨薪典型案例分析报告

湖南某石材有限公司既不配合调查,也未按要求支付员工工资,且被告人刘某某还多次指使人员企图转移公司财产,被公司员工发现并制止后,一直逃匿后经多方协调及法院民事判决,该公司先后支付了拖欠员工工资30万元,但至今仍拖欠员工工资37万余元。

4.农民工讨薪典型案例分析

2017年6月6日,被告人刘某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网上追逃;2019年11月22日,被告人刘某某被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民警抓获,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判决结果: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系湖南某石材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采取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5.农民工讨薪典型案例分享

被告人刘某某归案后及法庭审理过程中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刘某某有行政处罚劣迹,酌情从重处罚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被告人刘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6.农民工讨薪典型案例材料

  典型意义: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拖欠工资的行为,对恶意欠薪、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对规范劳资关系、稳定社会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获得感、安全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7.农民工讨薪成功案例

现实中,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事件时有发生,有些纯属恶意欠薪,明明有能力给农民工发工资,却故意不发、长时间拖欠,一些农民工被迫走上堵路、跳楼等“犯法讨薪”之路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破坏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重要隐患,必须要用最严厉的手段遏制这种恶意欠薪的违法行为。

8.农民工讨薪案例分析

本案的被告人刘某某以转移财产、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达37万余元且经长沙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并处相应刑罚,做到了罪责刑相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标签: 农民工 被告人 支付 典型案例 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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