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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机构改革文件 - 河南省机构改革人员安置政策

人社热问 2024年03月09日 14:53 68 URICN

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安置新规

  1. 保留原有人员:改制后,原编制人员应继续留用,享受原有待遇。
  2. 转岗到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原编制人员可申请转岗至其他单位,需通过考核和面试。
  3. 提前退休:符合条件的原编制人员可申请提前退休,不受工作年限限制(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
  4. 转隶其他事业单位或机构:原编制人员可通过人员转隶方式调至其他事业单位或机构。

根据最新规定,所有涉改人员若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在人员转隶阶段申请提前退休,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为优化事业单位管理,河南省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1. 稳妥推进:确保改革有序开展,不影响基本服务。
  2. 公开透明:改革方案公开发布,增强群众知情度。
  3. 统筹协调:多部门协作,合理分配资源。
  4. 问题导向:针对事业单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改革。
  5. 分类施策:根据事业单位规模、性质等进行差异化改革。

具体措施包括:

  • 衔接改革: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与其他改革政策的衔接。
  • 购买服务: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 机构调整:优化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减少编制数量。
  • 后勤改革:推进机关后勤服务体制改革,探索社会化、企业化发展。
  • 培育社会中介:积极培育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充实社会服务体系。

机构改革人员安置原则

机构改革中,人员安置遵循以下原则:

  1. 编随事走,人随编走

具体安置方式视情况而定,主要考虑以下情形:

  1. 行政与行政间:原班子成员中具有干部身份者转为公务员,工人身份者保留原职。
  2. 事业与行政间:非班子成员的事业编制人员和工勤编制人员保持原有身份不变。
  3. 事业与事业间:继续保持原有身份不变。

需要注意,企业改制、关闭或破产时的职工安置费用,不仅影响职工本身,也直接涉及出资人与债权人的利益。

河南乡镇机构改革回顾

**主要内容**

  1. 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政策延续或执行现行办法。
  2. 2005年河南乡镇机构改革成果显著,撤并乡镇、合并事业站所、精简领导职数、清退临时人员、分流超编人员。

正文

  • 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政策:
    • 已实行统筹的继续参加当地统筹。
    • 尚未实行统筹的仍执行现行办法。
  • 机构改革成果:
    • 撤并乡镇236个。
    • 合并事业站所3117个。
    • 精简乡镇领导职数接近1/3。
    • 清退乡镇临时人员20551人。
    • 分流乡镇超编人员170022人。

标签: 河南省机构改革人员安置政策 人员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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