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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乡镇机构改革方案2005 - 河南省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人社热问 2024年02月25日 08:24 164 静水深流邃如海

河南省监委派驻机构改革

河南省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是对原有纪检监察体制的重大改革,旨在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保障。


改革的主要内容:
  1. 统一领导:将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2. 派驻机构改革:在原有单独派驻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归口派驻这一新模式。

  3.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派驻机构忠实履行职责。

  4. 建立协调机制: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协调机制,确保三者之间工作衔接顺畅。

  5. 完善制度规定: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出机构派驻机构的制度规定,明确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监督管理措施。

改革的意义:

  • 有利于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

  • 有利于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能,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 有利于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保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乡镇卫生院机构改革

乡镇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

机构改革后,乡镇机构设置主要包括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内设机构一般设有党政办、党建办、经事办、社事办、乡村振兴办、纪检监察办公室、退役军人办等部门。随着乡镇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很多地方都已经基本完成了改革任务。乡镇设有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公益一类事业机构、派驻机构。

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1. 党政办公室
  2. 党建办
  3. 经事办
  4. 社事办
  5. 乡村振兴办
  6. 纪检监察办公室
  7. 退役军人办

公益一类事业机构:

  • 乡镇卫生院
  • 乡镇中心小学
  • 乡镇中学
  • 乡镇敬老院
  • 乡镇文化站

派驻机构:

  • 县委派驻乡镇纪检监察组
  • 县政府派驻乡镇财政所
  • 县农业农村局派驻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 县教育局派驻乡镇中心小学
  • 县民政局派驻乡镇敬老院

河南省事业机构改革

河南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110号)精神,制定了本实施意见。针对事业机构改革,提出了以下具体措施:

强化事业机构的公益属性

  1. 河南省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厅级规格,部门领导的事业单位除档案局、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仍为正厅级规格外,均为副厅级规格。

  2. 根据河南省发布的机构改革文件,河南省省级机构改革已于2018年底完成,市县级机构改革也将于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3. 目前为止河南省的市县级机构改革尚未完成,河南这边的事业单位和公务员考试还未完全解冻。

标签: 河南省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机构 派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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