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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机构改革最新方案 - 广西机构改革参公

人社热问 2024年02月24日 07:00 116 HealthKnight

参公事业单位与公务员和普通事业单位的区别

待遇区别

参公事业单位与普通事业单位的区别

参公身份与公务员和普通事业单位人员的主要区别

与公务员的主要区别:1、不是行政编制2、管理制度不同与普通事业单位人员的主要区别:1、工资待遇不同2、职业发展空间不同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大体可以分为参公(即参照公务员)、全额拨款、财政补贴、自收自支四类。

参公单位一般是公务员单位的下级单位或者执法机构,其管理制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但人员属于事业编制,而不是公务员编制。待遇与公务员一样的,但是有时还是会被其他单位看成是事业编或者不是公务员。

事业单位参公人员的去向解析

事业单位改革后,参公人员的去向备受关注。下面我们就来具体解析一下。

1、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一刀切,在正式文件下发前的参公人员,一切照旧,新进人员按照改革后的单位性质,享受相应的待遇,在人事晋升上,按照改革后的管理规定执行。也就是说,老人仍是参公管理,新人则是纯粹的事业编制。

2、保留或合并执法类参公单位

根据相关消息推测,改革的方向是保留或合并执法类参公单位,少数参公单位并入机关,大部分撤销或转为公益一类单位。不论是省考还是转为参公人员的,都根据职能转编制。

3、调任

由组织部门提拔或者调任的领导干部,随着原职务发生新的变化,在公务员单位或者参公单位任职,在身份、编制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转换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同样也不经过考试。

4、招考

公务员招考,国家统一举行公务员考试,合格后即可成为公务员。

参公人员的资格是否会取消?

参公人员是指通过省考或其他方式进入参公单位工作的人员,他们的身份介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之间。那么,参公人员的资格是否会取消呢?

  • 参公人员的资格一般不会取消。

根据相关规定,参公人员的资格一般不会取消。除非出现以下情况:

  1. 参公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2. 参公人员因贪污腐败等原因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参公人员因严重失职渎职等原因被免职。
  4. 参公人员因身体原因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经批准提前退休或离职。

如果出现以上情况,参公人员的资格可能会被取消。但是,在实践中,这种情况很少见。

参公人员的资格取消后,他们将失去公务员身份,并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参公事业编单位有哪些?

参公事业编单位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类别上,参公事业单位有三种:党委群团组织、行政类事业单位和行政执法事业单位。

党委群团组织:
  • 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
  • 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
  • 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
行政类事业单位:
  • 教育事业单位
  • 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 新闻出版事业单位
  • 广播影视事业单位
  • 卫生事业单位
  • 文化事业单位
  • 农林牧水事业单位
行政执法事业单位:
  • 土地、国土、工商、环保、医疗卫生部门属下的稽查局
  • 城管局
  • 查验局等
其他参公事业单位:
  • 党校
  • 行政学院
  • 干部培训基地
  • 农机部门
  • 人民银行
  • 社保局
  • 房产局
  • 档案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统计局调查队等

参公单位的取消

参公单位改革正在进行中,对于参公单位人员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的。主要内容如下:

  1. 机关事业单位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即2014年10月至2024年9月期间的养老金,将会取消。
  2. 2024年,职称工资也将取消。
  3. 参公的说法将不再存在,参公事业单位也在改革之列。目前对参公人员今后的管理方式尚未明确,各地政策可能不一。
  4. 参公单位人员的资格和身份需要定期审核和确认,以保证其符合国家公务员的录用条件和标准,确保参公单位人员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 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2020年前将全部转企改制,在职职工将签订劳动合同,不再是原有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参公单位要重新认定的具体原因包括:

  • 参公单位人员的资格和身份需要定期审核和确认,以保证其符合国家公务员的录用条件和标准,确保参公单位人员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 参公单位人员的管理方式和待遇需要与国家公务员保持一致,以确保参公单位人员的合法权益。
  • 参公单位人员的职业发展和晋升需要与国家公务员保持一致,以确保参公单位人员的职业发展前景。

参公身份的取消与保留

参公身份是否会被取消?

  1. 根据事业单位信息显示,参公单位会保留或合并执法类参公单位,少数参公单位并入机关,大部分撤销或转为公益一类单位。因此省考录用的参公人员会根据机构改革取消参公资格。
  2. 年没有全部取消参公。事业单位将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到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今后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市县严禁设立“事业局”,如此一来,事业单位就没有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依据,取消了参公属性。
  3. 医保中心是负责管理和运营医保制度的机构,参公指的是公务员身份,医保中心是作为政府机构来管理医保事务的,不会取消参公。
  4. 不论是省考还是转为参公人员的,都根据职能转编制。转为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取消参公管理,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重新聘职称,若因参公耽误未晋职称年限视同聘任,可越级聘职称。
  5. 法律分析:群团机关不取消参公,参公指的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依据《公务员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6. 即便进入行政机关,如果没有特殊要求,一般也不会转公务员,大多数情况会继续保持参公身份,直至退休。第改革后,参公单位将被取消,以后不再有参公这种说法。

标签: 广西机构改革参公 事业单位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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