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社热问文章正文

云南省代课老师新政策 - 云南原民办代课教师补缴社保政策

人社热问 2024年02月09日 16:06 3034 易生和

代课老师补缴社保相关规定

1、法律规定:

  1. 代课老师可以补缴社保,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 在代课期间,用人学校未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者,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和社保部门为其进行补缴。

2、补缴条件:

  • 补缴人必须是代课老师。
  • 补缴期间必须是代课期间。
  • 用人学校未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3、补缴流程:

  1. 代课老师向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补缴申请。
  2. 教育部门提供补缴名单。
  3. 社保部门制定补缴标准。
  4. 财政部门提供专项经费。
  5. 代课老师按照补缴标准缴纳社保费用。

4、领取条件: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累计缴费满15年。

代课教师补缴养老保险的责任、缴费基数与标准、及领取条件

  • 在代课期间,用人学校未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者,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和社保部门为其进行补缴。
  • 教育部门提供补缴名单。
  • 社保部门制定补缴标准。
  • 财政部门提供专项经费。
  • 代课老师按照补缴标准缴纳社保费用。

原民办代课教师补缴社保政策

一、基本养老费缴纳

  • 从1996年1月1日起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比例为20%。
  • 补缴时间:1996年1月至辞退前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
  • 补缴费用由财政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财政负担12%,个人负担8%。
  • 辞退后所需的缴纳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

二、补缴程序

  1. 由教育部门提供补缴名单。
  2. 由社保部门制定补缴标准。
  3. 由财政部门提供专项经费。

三、法律分析

  • 要明确对离岗代课教师补缴社会养老保险的责任、缴费基数与标准、及领取条件。
  • 在代课期间,用人学校未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者,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和社保部门为其进行补缴。

民办教师社保补缴政策

民办教师社保补缴政策因地而异,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 养老保险
  • 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但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是单位未交,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但是如果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后就不能计算连续年限了。

  • 医疗保险
  • 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但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后就不能计算连续年限了。

  • 1986年至1992年农村民办幼儿园教师可以补缴社保。
  • 未缴纳社保的民办教师中,所占的人数体量较多较大。虽然现时社保部门地区差别性较大,有的有明文规定,缴纳的年龄、额度、期限;时长等都做出一定的限制。

  • 个人账户
  • 1996年1月1日起,按缴费基数的8%,为参保人员补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 养老保险待遇
  • 参保人员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及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 补缴费用
  • 教育部门提供补缴名单,社保部门制定标准,财政部门提供专项经费。费用总额经上报,由中央及省一级人民政府核准后按一定比例进行转移支付。

2023年原民办教师社保政策

2023年原民办教师社保政策如下:

  1. 发放教龄补助:对在公办学校连续服务满一年,且仍在职、离(退)休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教龄补助(不计算为社保缴费年限),从2018年1月起计发。
  2. 纳入社会保险:将民办教师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 有计划地将合格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

教龄补助标准:

  • 教龄1年的补助100元,
  • 每多一年教龄增加50元,
  • 原民办代课教师可以根据自己教龄计算一下。比如教龄5年,每月补助300元,教龄7年,每月补助400元,教龄9年,每月补助500元。

标签: 云南原民办代课教师补缴社保政策 补缴 社保

健康生活驿站 - 健康养生,生活指南 备案号:滇ICP备15002295号 由健康生活驿站强力驱动

网站地图 | TXT地图 | 站点地图

内容来源于网络,如若侵权联系我们:Q(2685920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