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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事业单位改制政策人员安置公告(2020事业单位改制政策人员安置)

人社热问 2024年02月02日 23:57 51 GalaxyMoonCake

事业单位改革后,参公人员的去向

事业单位改革后,参公人员的去向备受关注。根据相关消息推测,改革的方向是:保留或合并执法类参公单位,少数参公单位并入机关,大部分撤销或转为公益一类单位。不论是省考还是转为参公人员的,都根据职能转编制。

一、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 在正式文件下发前的参公人员,一切照旧。
  • 新进人员按照改革后的单位性质,享受相应的待遇。
  • 在人事晋升上,按照改革后的管理规定执行。

二、事业单位改革为行政机关

  • 只有部分参公人员可以转换身份为公务员。
  • 其他大部分人员都要转换为普通事业人员。

三、原来的事业单位在改革后依然是参公的

  • 或者改革成为行政机关的,其工作人员的身份会相应地改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员或者公务员。

四、如果是行政类事业单位

  • 将被取消行政职能收归机关或整合到其它行政机构,不再参公。
  • 其人员除极少部分随职能划转过渡为公务员外,其余人员将保留参公待遇,分流到事业单位安置,直至退休。

关键词:事业单位改革、参公人员、公务员、编制、待遇

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安置办法

事业单位改革后,原有在编人员的解决方法如下:

  1. 保留原有人员。改制后,原有在编人员应当被保留,继续在事业单位中工作,不会因改制而失业。原有人员可以继续享受原有的薪资、福利和保险等。
  2. 转隶其他事业单位或机关。
  3. 提前退休。根据党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中,对于人员转隶方面的规定要求,所有涉改人员,如果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申请提前退休,工作年限并入。

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安置最新办法的主要规定是:

  • 根据党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中,对于人员转隶方面的规定要求,所有涉改人员,如果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申请提前退休,工作年限并入。
  • 工作人员在原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转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
  • 原事业编制人员想离开的,转制单位应与其签订解除聘用合同协议,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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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安置政策解析

事业单位改革事关职工切身利益和单位发展前途,改革中,为了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制定了相应政策予以保障。

一、安置原则

1.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合理安排分流人员。

2.对转企合并单位人员实行妥善安置,保障其基本权益。

3.划归公务员序列的单位人员,纳入住工资统一发放等政策。

4.公益一类单位可实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公益二类单位可采取政府定额补贴、单位自主创收等方式运行。

二、人员安置途径

  1. 内部消化安置。
  2. 转企改制安置。
  3. 划归公务员序列安置。
  4. 其他方式安置,如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单位安置。

三、人员待遇保障

  • 原事业单位负担的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以及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改企后按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原财政负担的部分,仍由财政拨付。原事业单位负担的部分,由改企后的单位解决和发放。
  • 划归公务员序列的单位人员,纳入住工资统一发放等政策,工资水平与公务员保持基本一致。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保待遇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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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改革人员安置方案

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妥善安置职工,不能简单推向社会”。

市公路管理局所属收费人员安置途径:

  1. 由省交通运输厅所属高速公路运营单位专项安排收费岗位,经考试择优安置。
  2. 择优选拔人员安置到干线公路路政管理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岗位。
  3. 分流安置。结合本人意愿和组织意图,分流到其他单位安置。同时适当减少招录人员,如:机构改革中新设立的单位,在3到5年内需补充人员的,原则上从同类型单位的超编、超职数、超岗位安置人员中选调。
  4. 鼓励转岗。

分流安置:

  • 结合本人意愿和组织意图,分流到其他单位安置。
  • 适当减少招录人员,如:机构改革中新设立的单位,在3到5年内需补充人员的,原则上从同类型单位的超编、超职数、超岗位安置人员中选调。

鼓励转岗:

鼓励公路局所属收费人员转岗到其他岗位,如:干线公路路政管理、超限超载治理、养护管理等岗位。

关键词:公路局改革,人员安置,分流安置,鼓励转岗

机关事业单位改革中,合同工、劳务派遣工如何安置?

一、事业单位合同工安置

  1. 事业单位可根据需要,优先采取保证原合同人员就业的方式,调整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等。
  2. 事业单位改革后的合同工,是编制内的员工,而城管临时工是编制外临时聘用人员,区别大了。

二、劳务派遣工安置

  • 双休日派遣:以周周日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人员。
  • 集体派遣: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劳务派遣机构把闲置的人员部分或整体地派遣给第三方。

三、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

针对这一不合理现象,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新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合同工,劳务派遣工,安置,同工同酬

事业单位改革后,原有在编人员如何安排?

  • 影响因素: - 改制的类型:转为企业或保留事业单位性质 - 人员类别:行政、生产经营、公益服务 - 个人意愿:是否继续留在原单位
  • 安排方式: - 继续留在原单位:
    • 原编制人员可以选择留在原单位,继续工作。
    • 改制后原单位的性质和定位可能发生变化,工作内容、岗位和职责也可能会有所不同。
    - 转岗到其他单位:
    • 原编制人员可以申请转岗到其他单位工作。
    • 轉岗後可能需要進行崗位培訓和適應新的工作環境。
    - 保留原有人员:
    • 改制后,原有在编人员应当被保留,继续在事业单位中工作,不会因改制而失业。
    • 原有人员可以继续享受原有的薪资、福利和保险待遇等。
    - 转隶其他事业单位或机构:
    • 原编制人员也可以申请转隶到其他事业单位或机构工作。
    • 转隶后,原有人员的薪资、福利和保险待遇等可能会有所不同。

关键词: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安排,转制,转岗,保留原有人员,转隶其他事业单位

标签: 2020事业单位改制政策人员安置 人员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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