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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参公单位改革方案(北京参公事业单位改革)

人社热问 2024年01月30日 05:12 361 人潮拥挤

参公单位改制为事业单位后,原有人员如何安置?

参公单位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人员编制属于事业编制,但管理办法等同于公务员。当参公单位改制为事业单位后,原有人员的安置问题备受关注。

原文主要内容提炼:

  • 参公单位改制为事业单位后,人员身份不会发生变化,依旧是事业编制人员,只是管理办法不同。
  • 福利待遇方面,根据单位调整而定,一般情况下,不会受到影响。
  • 一些基层公务员或想要走技术岗位的公务员,会考虑转事业编,通过调动或重新考试的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 改制后,参公单位不再设参公编制岗位,新补入的人员只能是事业编制人员。
  • 原有在编参公人员的待遇不会受到影响,但将来退休或调出后,单位不再设参公编制岗位,只能补入事业编制人员。
  • 事业单位改革后,人员去向包括:保留原有人员、转隶其他事业单位或机构、转为公务员等。

安置方案:

  1. 保留原有人员:改制后,原有在编人员应当被保留,继续在事业单位中工作,不会因改制而失业。原有人员可以继续享受原有的薪资、福利和保险待遇等。
  2. 转隶其他事业单位或机构:事业单位改制后,原有在编人员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申请转隶到其他事业单位或机构工作。转隶后,人员身份和待遇不变。
  3. 转为公务员:对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调整为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其人员可转为公务员,但编制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

参公单位改制,参公单位人员安置,参公单位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编制,公务员身份

参公事业单位改革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如何安排?

参公事业单位改革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安排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在编参公人员身份不变。前在编的参公人员身份的性质不会发生改变,但将来该单位参公人员退休或调出后,单位不再设参公编制岗位,人员新补入的,编办只能批复给事业编制岗位的性质,也就是说,只能补入事业编制人员了。
  2. 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参公改革后,人员理论上跟着单位性质的变化而变,也就是变成事业。但是为了公平,不少省市会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也就是你按照参公考进来,那么待遇还随以前参公走,只是身份发生变化,但是待遇不变。
  3. 原参公事业单位划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仍属事业编制。如果原参公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后划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人员仍然属于事业单位编制,身份没有改变。在已经改革的地区如重庆,参公事业单位改革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待遇仍然参照管理。
  4. 地方财政状况决定人员安排。如果地方财政状况非常好,就会考虑有计划的将自收自支人员转为全额事业编。如果地方财政状况一般或是紧张,就会考虑继续采用社会性收费的办法养一批用于公益服务的人员。
  5. 公考进入参公编制可调动进入行政单位。原则上,都应该按照单位的改革方案,统一进行改革~~~大概率转为公益一类。当然,如果是公考进入的参公编制,理论上是可以直接调动进入行政单位的。~~一旦调入,身份直接转为公务员。只是,恐怕很不容易。

关键词:参公事业单位改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安排、待遇、编制、身份

参公事业编如何转公务员行政编

参公事业单位可以转成公务员行政编,需要接收单位和现在的单位双方同意,事业单位不经过考试是不可能调到公务员的,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之间是可以互通的。

参公人员可以通过调任、机构改革划转、公务员考试等途径转公务员编制,只要有接收单位和你现在单位双方的同意,一个愿意放人一个愿意接收就可以,比一般的事业编制转公务员要容易。

如果是地方政府,差别不大,如果是事业编制(含参公)被提拔到领导岗位,会自动转为公务员身份,如果在各部委或其派出机构,则要看其自己内部的规定了。

参公事业人员仍然保留事业单位编制,没有列入行政编制,本身不是“公务员”身份(广东,浙江,山东等除外),因为受编制限制,个别省份及地区参公事业人员不允许与行政机关相互流通。

改革分类指导意见是说,看当地编制总额是否满足转,不满足的话不转。

参公事业编能成为公务员编制。改革中的要求是:这类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整体需要成为“过渡参公人员”。过渡的意思就是说在职人员保留原参公人员身份和待遇不变,直至退休编制核销。

关键词:参公事业编、公务员行政编、转公务员、调任、机构改革划转、公务员考试、接收单位、同意、事业单位、编制、限制、广东、浙江、山东、当地编制总额、满足、过渡参公人员、退休编制核销

事业单位改革后,参公人员怎么办?

1、改革基本原则:

  •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 正式文件下发前的参公人员,一切照旧。
  • 新进人员按照改革后的单位性质,享受相应的待遇。
  • 在人事晋升上,按照改革后的管理规定执行。

2、参公人员身份转换:

  • 原来的事业单位在改革后依然是参公的,或者改革成为行政机关的,其工作人员的身份会相应地改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员或者公务员。
  • 根据相关消息推测,改革的方向是:保留或合并执法类参公单位,少数参公单位并入机关,大部分撤销或转为公益一类单位。
  • 不论是省考还是转为参公人员的,都根据职能转编制。

3、参公与事业编制人员待遇对比:

  • 参公人员待遇参照公务员,但并非公务员。
  • 参公人员享受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医疗、养老等待遇,但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也不能享受公务员的职务晋升机会。
  • 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医疗、养老等待遇,可以参加事业单位考试,也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的职务晋升机会。

4、参公与事业编制人员发展前景:

  • 参公人员的发展前景相对广阔。
  • 参公人员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一旦考上公务员,就可以享受公务员的待遇和晋升机会。
  • 事业编制人员的发展前景相对有限。
  • 事业编制人员只能参加事业单位考试,晋升机会也只限于事业单位内部。

关键词:事业单位改革、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待遇、晋升机会、发展前景

事业单位取消参公人员的应对措施

事业单位取消参公人员后,相关人员将面临一系列的变化。本文将对事业单位取消参公人员后的应对措施进行详细介绍。

  1. 取消编制转为企业人员。

部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高校,将逐步取消事业编制脱离体制,实行合同化管理。这意味着,这些单位的参公人员将失去事业编制,转为企业人员。

  1. 年没有全部取消参公。

事业单位将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到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今后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市县严禁设立“事业局”,如此一来,事业单位就没有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依据,取消了参公属性。

  1. 原来的事业单位在改革后变成企业的,其工作人员的身份会相应地改为企业员工,或者被组织安排到其他参公的事业单位工作。

对于那些被安排到其他参公的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他们的身份将发生变化,成为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1. 但无具体行政职能,因此称作参公群团机关工作人员;还有一类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此类单位多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二级单位,比如档案局、城管执法局等,虽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但是一般没有行政编制而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对于那些被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的人员,他们的身份将发生变化,成为其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1. 人员在编不动,单位机制改革的调动,人员都是原班人员,再进来就得考试录取了。

对于那些被分流到其他部门的人员,他们的身份将发生变化,成为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

  1. 此单位的原参公人员编制人员采用分流的办法,一部分人员随着改革转移到经济综合监督等需要加强的部门;一部分人转移到投资公司、行业协会和信息、咨询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其中有大多数被分流到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取消参公人员后,相关人员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对措施。可以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也可以选择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无论做出哪种选择,都应该以自己的职业发展为出发点,做出最有利于自己发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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